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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扩大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 系列举措促消费惠民生至2026年底

作者:发布日期:2026-07-26浏览次数: 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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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让更多失能老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撬动养老服务市场消费活力,近期,浙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新的工作指引,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关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

为让更多失能老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撬动养老服务市场消费活力,近期,浙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新的工作指引,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关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在服务主体拓展方面,浙江各地民政部门正联动商务、人社、住建等部门,简化审核流程,吸引具备品牌化、连锁化运营能力的家政、护工、物业类企业加入补贴项目。这些企业需将经营范围补充养老服务内容,且拥有签有劳动或劳务协议的持证养老护理员队伍,通过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身份入驻“民政通”平台,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这次指引还打破了消费券的使用场景限制。此前,养老服务消费券多在养老机构内使用,现在,在养老机构外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照护的老人,也可申请领取能力评估消费券;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人,还能参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使用消费券抵扣自付费用。具体操作上,老人或代办人通过“民政通”下单,服务机构接单后需在平台记录服务内容、上传凭证并完成消费券核销。各地民政部门会组织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专业评估,而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由县域内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民政部门将主动对接确认名单,方便老人对接服务。

为减轻养老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浙江同步推出预拨周转金政策。各地可在结算上月账款时,向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预拨当月账款,其中三星及以上机构预拨比例不高于上月实际结算额的60%,其他机构不高于50%。预拨政策将持续至2026年11月,每月月底会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资金预拨与结算细则。

为确保补贴项目顺利落地,各地会定期组织参与企业开展培训,帮助企业吃透政策要求,熟练掌握“民政通”平台上消费券的使用与核销流程,同时强化企业的自我监管意识。针对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当地民政部门也会建立专门的咨询渠道,及时答疑解惑。

对于有意加入的家政、护工、物业类企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一是符合此前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发布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服务能力基本要求中的四项条件之一;二是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且拥有不少于2名签有劳动或劳务协议的持证养老护理员、长期照护师或医疗护理员,这里的“持证”指持有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

这些新增的服务主体入驻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时,需选择“其他机构(评估机构、家政、物业企业等)”类别;若此前误选了养老机构等错误类型,需关停或注销原有账号后重新注册。

至于养老机构外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由县域内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后提交民政部门,比如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认定,残疾人托养机构由残联部门认定。在这些机构接受照护的老人,可通过“民政通”预约能力评估,获评中度及以上失能后可直接使用评估券,后续每月还能领取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通过平台预约服务,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派工作人员到机构提供照护并核销消费券。

这次扩大补贴范围的举措,既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提供了更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选择,也为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打开了通道,有望进一步激发浙江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活力,让民生保障政策更接地气、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