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研发、准入、使用、支付全链条推出5方面16条具体举措,既加速创新药纳入医保的落地节奏,又通过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构建起“基本医保保基本、商业保险补差异”的多层次医疗保障新框架,为创新药产业发展和群众用药保障注入双重动力。
近年来我国创新药产业已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2018年以来,已有149个以1类为主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占新增药品总量的17%;2024年1类创新药获批数量达48种,是2018年的5倍以上,2025年上半年获批数量已接近40种。这样的增长,离不开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通过战略购买模式牵引产业创新的持续发力——此前已建立每年一调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准入周期从最长8年压缩至1年,5年内新上市药品在新增品种中的占比从2019年的32%提升至2024年的98%,2024年更是有33个新药实现“当年获批、当年纳入”,准入时间从原来的5年左右缩短至1年,约80%的创新药能在上市2年内进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发布的16条举措进一步细化全链条支持力度。在研发环节,医保部门将在严格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医保数据资源为创新药研发提供方向参考,鼓励商业健康保险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研发注入长期稳定资本;针对进入上市申请受理阶段的创新药,企业还可提前获得医保部门的点对点准入政策指导,同时相关部门将聚焦重大传染病、高发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领域,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攻关。
准入环节的优化更具突破性:除了继续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针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创新药,还可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谈判定价将更侧重药品临床价值,综合考量基金承受能力、患者获益等多维度因素,续约时允许创新药因销量超预期、新增适应症触发降价时重新谈判,稳定企业长期发展预期。最受关注的是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超出基本医保范围的高临床价值创新药,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医保目录、商保目录或两者同时申报,商保目录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由商业保险专家主导准入评审与价格协商,既减轻企业多头申报的事务性负担,也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留出充足空间。
在临床使用与支付环节,举措明确创新药可自行选择首发挂网省份并按规定直接挂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在目录更新后3个月内调整药事会,不得因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限制创新药配备,医保目录谈判药与商保目录药品不受“一品两规”限制;医保支付支持特例单议,对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合理用药病例,可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同时完善“双通道”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保障药品供应。
此外,举措还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创新药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平台、港澳渠道走向国际市场,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与医保基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推进,创新药将更快从实验室走向临床一线,既助力我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也让更多患者能及时用上对症好药,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