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第四届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浙江乌镇举办,会上中华中医药学会正式发布团体标准《中医药临床疗效数据采集研究型药店建设规范》。这是我国首个针对零售药店开展临床研究的专项团体标准,意味着遍布城乡的高水平药店将跳出传统“买药窗口”的定位,新增科研终端的功能属性。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王琦、田金洲、朱立国,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李宗友,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张俊华等多位行业专家共同参与了标准发布仪式。
随着医学模式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临床研究的场景也不再局限于医院。张俊华在发布现场介绍,全国现有60多万家零售药店扎根社区,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具备采集用药反馈、健康状态等真实世界数据的天然优势。当这些药店达到一定标准后,就能成为兼具高质量药品供给与规范健康信息采集的新型平台,既满足群众日常购药需求,也能协助开展真实世界临床研究。
此次发布的标准明确了研究型药店的定义:以高质量药品供给为基础,具备健康相关信息和用药反馈信息的采集条件与能力,能够执行临床研究方案、开展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的高水平药店。
李宗友在宣读批复文件时介绍,该标准由张俊华牵头,联合20余家单位共同完成标准化研究,全程严格遵循中华中医药学会的标准管理要求,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研制工作,最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他表示,这个标准是用标准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典型实践,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
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催生了真实世界研究、“去中心化”研究等新的临床研究范式,美国FDA、中国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都已出台相关指导原则予以支持。张俊华指出,中医药领域亟需构建这类“去中心化”的研究场景,而连锁药店就是合适的载体,但前提是必须建立标准化体系——如果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就无法转化为有效的研究信息。
正是基于这样的行业需求,张俊华率先提出“研究型药店”的概念并推动标准化研究,确保研究型药店的运营规范性、研究数据的可溯源性以及研究质量的可控性。研究型药店的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拓展了临床研究的实施场景,让研究能更贴近百姓的真实生活状态;另一方面也为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疗效评价体系提供了新的思路。
接下来,该标准将依托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学术组织,通过机构平台、学术会议、专业培训、学术期刊等多种渠道向全国推广。相关方还将按照标准要求,重点开展研究型药店的遴选与条件建设工作,并针对具体中药品种开展示范性研究,推动标准从纸面落到实处,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