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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两部门联合发布新规 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正式实施

作者:发布日期:2026-07-23浏览次数: 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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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6月26日,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公布《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正式确立养老服务师这一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从总则、考试、职业能力、登记及附则五个方面制定23条具体细则,该暂行规定自

6月26日,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公布《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正式确立养老服务师这一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从总则、考试、职业能力、登记及附则五个方面制定23条具体细则,该暂行规定自发布当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明确,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面向所有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景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属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通过统一的评价标准,衡量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该职业资格共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模式,确保评价的公平性与权威性;高级养老服务师的职业资格管理规则,将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另行制定。

针对初级与中级养老服务师的报考门槛,新规也作出了清晰界定。初级考试主要面向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从业者,在学历要求上兼顾了不同教育背景的人群,同时要求报考者具备一定时长的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确保其具备基础的服务实操能力;中级考试则对报考者的学历或工作年限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拥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积累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或通过初级资格认证后从事养老服务达到规定年限,以此筛选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的从业者。

除了报考与考试规则,新规还详细明确了养老服务师的职业能力要求。从基础的生活照护、健康监测,到针对老年群体的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再到个性化养老服务方案的设计与执行,都被纳入职业能力框架。这不仅为从业者提供了清晰的能力提升方向,也为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管理与服务质量考核提供了明确依据。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但行业内专业人才缺口较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日益凸显。此前,养老服务领域缺乏统一的职业资格评价体系,从业者的能力水平没有明确标尺,既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也制约了行业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此次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出台,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通过分级评价机制为从业者搭建起清晰的职业晋升通道,有助于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同时推动行业服务标准的统一与规范。

新规中还包含养老服务师的登记管理细则,通过规范登记流程,建立从业者的职业档案,便于行业监管与人才流动。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师的职业认同感,让从业者看到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从而更主动地提升专业能力。对于广大老年群体而言,这一制度的实施也意味着能享受到更专业、更贴心的养老服务,切实提升晚年生活的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