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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专项方案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化水平

作者:发布日期:2026-08-06浏览次数: 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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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辽宁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布专项提升方案,聚焦当前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化程度不足、队伍稳定性弱等突出问题,从技能认定、培训体系、激励保障等多维度发力,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向专业化、职业

近日,辽宁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布专项提升方案,聚焦当前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化程度不足、队伍稳定性弱等突出问题,从技能认定、培训体系、激励保障等多维度发力,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向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为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辽宁近年来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攀升,但与之配套的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却存在明显短板:不少养老护理人员缺乏系统专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偏低;行业薪酬待遇与劳动强度不匹配,人员流动性大;职业上升通道狭窄,难以吸引年轻群体和高学历人才加入。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也成为全省养老产业发展的瓶颈。此次专项方案的出台,正是瞄准这些痛点,制定了针对性的解决路径。

方案围绕提升职业化水平核心目标,首先完善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明确将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划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清晰的技能标准和考核要求,打破了以往技能认定模糊、与实际服务脱节的局面。同时,将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直接挂钩,鼓励养老机构根据等级为员工发放技能津贴,让技能水平真正成为收入提升的核心依据。

在培训体系建设上,方案提出构建“院校+机构+社会”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一方面,推动省内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将实操技能培训纳入核心课程,培养具备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后备人才;另一方面,支持养老机构与院校开展订单式培训,针对在职员工开展在岗提升培训,覆盖老年人护理、康复辅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护等多个核心技能模块,确保培训内容贴合实际服务需求。此外,还将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开展公益培训,为有志于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学习渠道。

为了增强行业吸引力,方案还制定了一系列激励保障措施。对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养老服务人才,给予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对在养老服务领域工作满一定年限、表现优秀的人员,优先纳入当地人才落户政策范围;每年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同时,要求养老机构完善员工福利保障,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改善工作环境,降低人员流失率。

方案明确,由民政、人社、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设立专项培训资金保障实施,并定期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效果调整优化措施。预计未来三年内,全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持证率将提升至80%以上,培养一批具备高级技能的骨干人才,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此次专项方案的出台,是辽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不仅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提供了成长发展的清晰路径,也为全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人才根基。通过提升职业化水平,让养老服务从“有人做”转向“做得精”,最终实现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专业、更贴心的服务,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