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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从业者有了全国统一职业评价标准 两部门联合新规6月26日落地

作者:发布日期:2026-08-09浏览次数: 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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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6月26日,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为全国养老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起统一的职业资格评价体系,新规自发布当日起正式生效。这一制度的出台,填补了养老服务

6月26日,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为全国养老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起统一的职业资格评价体系,新规自发布当日起正式生效。这一制度的出台,填补了养老服务行业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的空白,将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暂行规定明确,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属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覆盖范围囊括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等所有养老服务场景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上门为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居家服务人员,还是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织康复活动的社工,亦或是在养老机构负责老人健康管理的护理人员,均被纳入该职业资格的适用范畴,实现了全场景从业者的专业评价覆盖。

该职业资格共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针对不同级别制定了差异化的管理规则。其中,初级与中级养老服务师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确保评价标准的一致性与权威性;高级养老服务师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则将另行制定,旨在针对行业内资深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评价体系。

针对初级和中级养老服务师的报考条件,暂行规定也作出了清晰界定。报考人员需同时满足对应学历背景与养老服务从业年限的要求:例如,具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高中文化程度,且拥有规定年限的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即可报考初级养老服务师;中级养老服务师的报考门槛则对应更高的学历层次与更长的从业年限,以此筛选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与丰富实践积累的从业者,保证持证人员的服务能力符合行业需求。

除了报考与考试规则,暂行规定还对养老服务师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同级别的从业者需具备与之匹配的专业技能:初级养老服务师需熟练掌握基础生活照料、日常健康监测等技能;中级养老服务师则需具备心理疏导、康复辅助、简单护理方案制定等能力;高级养老服务师则需在服务方案设计、团队管理、行业研究等方面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这些能力要求的明确,将引导从业者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推动养老服务从基础照料向精细化、专业化服务转型。

当前,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专业化的趋势,而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此次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出台,不仅为从业者搭建了清晰的职业发展阶梯,也为养老服务机构的人才选拔、培训考核提供了统一依据,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最终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专业、更贴心的养老服务,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