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关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表示,这是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为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推动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此次立法是对党中央民生保障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多次强调要关注困难群众生活、完善社会保障立法。社会救助法将党中央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战略考量、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确保相关部署在社会救助领域落地见效,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这部法律也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物质帮助权的细化延伸。我国宪法明确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救助法首次将这一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条款,实现了社会救助的权利法定、程序法定和责任法定,进一步丰富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明确的法治保障。
从内容上看,社会救助法构建起系统完整的救助制度框架。它明确国家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划定8类救助对象、规定10项救助措施,厘清政府、家庭、社会力量的责任边界,确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形成救助合力提供制度遵循。在兜底保障上,法律拓展了救助覆盖面,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允许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救助对象,为制度的动态完善预留空间;通过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措施,提升救助精准度,避免错保漏保问题。
为提升救助服务的便民性,法律优化了申请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允许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救助,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还明确申请困难群众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同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此外,法律专章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公民、企业、社会组织开展救助帮扶,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志愿服务参与,推动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效衔接。
陆治原强调,法律的实施是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抓好社会救助法的学习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社区、乡村和家庭,营造全社会关注困难群众权益的良好氛围;要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做好新旧政策的过渡衔接,确保救助工作平稳有序;要以法律为引领,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救助精准性,规范落实提升政策公平性,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带来的民生温度,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