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重庆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正式发布《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若干举措》,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问题,从网络构建、基本服务、医养结合、互助模式、保障监管等多维度提出具体方案,力求构建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举措明确将搭建“区县—乡镇—村级”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区县层面依托现有养老机构打造综合管理平台,兼具指导、信息、培训等六大功能,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家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专区,到2030年实现护理型床位占比80%;乡镇层面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根据设施条件和运营状况,将具备条件的机构改造为集全日托养、居家上门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老化、入住率低的则整合资源改建为老年食堂或互助养老点;村级层面将养老设施纳入乡村振兴任务,鼓励盘活闲置资源打造规范化互助养老点,探索“政府补、集体出、社会捐、家庭担”的多元筹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流动养老服务站,为老人提供助餐、探访、文化娱乐等服务。
在基本养老服务上,举措重点强化兜底保障与精准帮扶。通过发放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确保经济困难老人享有基础服务;对农村中度以上失能特困人员,尊重意愿纳入机构集中供养,实现“愿住尽住”;针对独居、留守、重残等特殊困难老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探访关爱服务,持续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落实“一户一案一档”要求;同时支持养老机构拓展重度残疾人托养功能,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医养康养融合也是此次举措的核心方向。居家社区层面鼓励村级互助养老点与村卫生室毗邻设置,推进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以上老人每年提供免费体检、中医保健指导;机构层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与卫生院合作,设立医务室或巡诊点,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内设医疗点纳入医保定点;此外还将制定康养基地、小镇的建设标准,开发森林疗养、温泉养生等旅居养老产品,打造巴渝康养品牌。
为保障举措落地,重庆将从资金、人才、监管多维度发力。财政资金向农村养老倾斜,区县失能特困照护中心和敬老院的管理运行经费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年救助金的15%;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返乡人员、留守妇女参与养老服务;建立城乡养老机构结对共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供给。同时通过质量等级评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
据了解,该举措已纳入区县党政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未来将通过典型案例推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等方式,营造孝老敬老氛围,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持续提质增效,让农村老人共享发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