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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敲定长期护理保险落地路线图 2028年实现全省城乡全覆盖

作者:发布日期:2026-07-23浏览次数: 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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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将在2028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医保、卫健、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共同解读政策细

近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将在2028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医保、卫健、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共同解读政策细则,从缴费标准、待遇保障到推进节奏、服务配套,为失能群体及其家庭带来了清晰的民生保障方案。

在缴费标准上,全省统一执行0.3%的基准费率,针对不同群体设置了灵活的过渡机制。其中,城乡居民可从0.15%的起步费率逐步过渡,5年内达到基准水平,有条件的统筹区可直接按0.3%筹资。在职职工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1:1比例分担,单位缴费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中平移调整,不会增加企业额外负担;个人缴费部分按本人工资的0.15%计算,可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扣除,无需额外掏钱——以月工资5000元为例,每月仅需扣除7.5元。退休人员则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15%费率缴费,同样从医保个人账户划转,比如月养老金4000元的退休人员,每月扣除6元即可完成缴费,原单位无需承担费用。此外,政策还支持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共济缴费,进一步减轻家庭护理负担。

待遇保障方面,这项制度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未就业城乡居民约为50%;为鼓励居家和社区护理,选择这类服务方式的群体还能享受更高的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一位选择机构护理的退休重度失能老人为例,若每月护理标准为1800元,按70%的报销比例计算,每月可报销1260元,个人仅需承担540元,有效降低了家庭护理成本。

为确保制度稳步推进,方案明确了分阶段落地的时间表。2026年底前,省本级、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将率先启动实施,其中泉州、厦门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三明先覆盖职工;原试点城市福州则将政策覆盖范围从职工扩大至城乡居民。2027年底前,莆田、宁德、龙岩、漳州将启动实施,先覆盖职工群体。到2028年底,全省所有职工和城乡居民将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除了完善的缴费和待遇机制,福建还同步推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让保障落到实处。省卫健委将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护理服务设施,让失能人员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护理服务。省民政厅介绍,目前福州已有56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已达80%;下一步将引导更多养老机构转型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全力打造“福见康养”服务品牌,让失能老年人切实感受到保障的温度,提升获得感与幸福感。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福建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缓解失能群体家庭的护理压力,为更多老年人撑起可靠的“养老保护伞”,让民生保障更有质感、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