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出台《关于推进全省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全省社区慈善发展水平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工作机制健全、慈善氛围浓厚、慈善活动丰富、基层群众广泛受益的成熟发展格局。
为打通社区慈善的协同壁垒,意见从顶层机制设计入手,搭建双重协同框架。一方面,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协同、多部门参与的社区慈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跨部门资源对接、政策落地等问题;另一方面,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搭建“五社联动”议事协调平台,组织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驻区单位定期对接群众需求,协商慈善项目落地细节,确保慈善服务精准匹配基层诉求。
针对社区慈善主体力量不足的现状,意见提出分层培育的具体路径。鼓励各地围绕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重点服务群体,培育本土化的社区慈善组织,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服务;同时强化县级慈善会的枢纽功能,使其承担起县域慈善资源整合、社区慈善基金托管、慈善项目统筹推进等核心职责,串联起自上而下的慈善服务网络。
在慈善业态拓展上,意见打破传统模式局限,提出多元融合的发展方向。规范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与运营,推动依托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起基金,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站等现有场地资源,打造集慈善服务、群众活动、资源对接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阵地;打造慈善超市、爱心驿站、长者食堂等“慈善+”实体场景,让慈善服务融入群众日常;鼓励探索“慈善+商业”融合模式,依法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开发爱心咖啡厅、公益广告位等造血项目,所得收益全部归入社区慈善基金,为慈善事业注入可持续动力;同时支持开展公益慈善大集等特色活动,丰富慈善参与形式。
为营造浓厚的社区慈善氛围,意见注重精神引导与制度保障并行。依托“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慈善文化活动,普及慈善理念;推动“一社区一品牌”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慈善品牌项目;建立健全激励反馈机制,通过设立“社区好人榜”“公益明星商户”等荣誉,激发群众及驻区单位的慈善参与热情。同时,强化社区慈善监督管理,健全自我管理机制,规范慈善基金与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加强行政监管力度,确保慈善资源安全高效使用。
这份指导意见为吉林社区慈善发展勾勒了清晰的实施路径,将推动慈善力量真正下沉至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让慈善服务覆盖更多有需要的群众,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