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重庆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共同印发《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若干举措》,从七大维度推出22条具体措施,精准瞄准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构建县域统筹、城乡协调、贴合巴渝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不完善的问题,举措明确将搭建“区县—乡镇—村级—居家”四级服务体系。区县层面依托现有养老机构打造综合管理平台,兼具资源统筹、应急救助等六大功能,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家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专区,到2030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乡镇层面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整合设施、人才资源,转型为具备全日托养、居家上门服务等六大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运营低效的敬老院进行资源整合,优先改建为老年食堂、互助养老点;村级层面将养老设施纳入乡村振兴任务清单,盘活闲置资源打造规范化互助养老点,探索“政府补、集体出、社会捐、家庭担”的多元筹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打造农村流动养老服务站;居家层面将孝亲敬老纳入村规民约,通过高龄津贴、适老化改造补贴等政策,为子女照料老人提供便利。
在兜底保障方面,举措强化了对特殊群体的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各类补贴确保经济困难老人享有基础服务;对中度以上失能特困老人,尊重意愿纳入机构集中供养,实现“愿住尽住”;对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探访关爱服务,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一户一案一档”;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失能照护能力,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范围,同时支持养老机构拓展托养功能,收住重度残疾老人。
医养康养融合也是此次举措的重点内容。鼓励村级互助养老点与村卫生室毗邻设置,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以上老人每年提供免费体检、中医保健指导等服务;支持公办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合作机制,内设医务室或巡诊点,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制定康养基地、小镇的建设标准,开发森林疗养、温泉养生等旅居康养产品,打造巴渝康养品牌。
为确保举措落地,重庆还从资金、人才、监管多方面强化保障。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年救助金的15%;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等群体;建立城乡养老机构结对共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同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监管体系,运用“互联网+监管”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区县党政领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
这些举措的出台,将有效填补重庆农村养老服务的短板,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更优质、更贴心的养老服务,为乡村振兴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