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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扩围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消费补贴 多举措激活养老服务供给

作者:发布日期:2026-08-03浏览次数: 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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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浙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专项工作指引,进一步扩大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覆盖范围,相关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将让更多失能老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同时推动养老服务消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专项工作指引,进一步扩大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覆盖范围,相关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将让更多失能老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同时推动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提质扩容。

为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浙江正打破传统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局限,吸引更多具备资质的跨界企业参与进来。各地民政部门主动联动商务、人社、住建等部门,简化审核流程,引导品牌化、连锁化运营的家政、护工、物业类企业,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身份入驻“民政通”平台,承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这类企业需满足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且拥有签订劳动或劳务协议的持证养老护理员队伍等基础条件,同时只要符合五个准入条件之一即可参与,其中包括拥有不少于2名持有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人员等具体要求。入驻系统时,企业需按照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设置,以“其他机构(评估机构、家政、物业企业等)”类型注册,若此前机构类型设置有误,需关停原账号后重新新增正确类型。

针对部分在养老机构外接受照护的失能老人,新政拓展了消费券的使用场景。现在,在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是残疾人托养机构等专业服务场所接受照护的老人,可通过“民政通”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人,可参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关自付费用。整个服务流程全程线上化:老人或代办人通过平台下单,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接单后,派遣人员到指定场所提供照护服务,并通过“民政通”服务端记录服务内容、上传凭证材料,完成消费券核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专业服务机构需由县域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比如医疗机构由县级卫健部门认定,残疾人托养机构由县级残联部门认定,各地民政部门会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确保老人能便捷享受政策。

为缓解养老机构的资金压力,浙江还推出预拨周转金的支持举措。各地可向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在结算上月服务账款时预拨当月账款,其中三星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机构,预拨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结算账款的60%,其他养老机构预拨比例不超过50%。预拨政策将持续至2026年11月,每月月底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资金拨付和结算细则,进一步提高机构参与项目的积极性。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地民政部门会定期组织参与补贴项目的单位开展培训指导,帮助相关机构熟悉政策要求,熟练掌握消费券的使用与核销流程,强化内部管理与自我监管。同时,还将建立专门的咨询渠道,及时解答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障服务对接顺畅。

此次补贴范围扩围,既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提供了更多元、便捷的养老服务选择,也为家政、物业等跨界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打通了渠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推动浙江养老服务市场朝着规范化、多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