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江西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专项通知,针对省内低保家庭中的失能、高龄老人推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政策,通过明确补助标准、服务内容、申请流程及监管机制,为这部分困难群体解决居家照护的实际难题。
此次补助的服务对象限定为具有江西省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省的低保群体,具体涵盖两类人群:一类是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被评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另一类是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补助标准按照护需求分层设定,低保家庭中的重度、完全失能老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服务额度,中度失能和高龄老人每月服务额度为200元;若老人同时符合多个补助条件,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不重复领取。服务补贴以非现金形式提供,仅可兑换上门服务,额度不能提现、转赠或继承,当月未使用完的部分月底自动清零,超出额度的服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此外,正在享受集中照护、其他居家上门服务政策、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托服务,或是已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用的老人,无法重复享受此次补助。
服务内容围绕老人的核心生活需求设置,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生活照护项目,同时涵盖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等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服务清单。服务承接主体需为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不仅要拥有养老服务相关经营范围,配备持健康证及相关资质的服务人员,还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级民政部门作为服务购买主体,将通过政府采购流程择优选择承接方,并签订详细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质量要求、资金结算等事项。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提出申请,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老人可委托村委会、居委会或代理人代为申请。乡镇、街道会先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等信息,再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服务资格和补助标准的依据,申请前12个月内已完成中度以上失能评估的无需重复评估。审批通过后,承接主体从次月起为老人提供个性化上门服务,若老人因经济状况、身体情况变化或户籍迁移不再符合条件,相关服务将从次月起停止。整个服务流程依托江西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管理,从申请、审批到服务记录、资金结算全环节可追溯,确保服务真实有效。
为保障政策执行规范,通知明确了严格的监管机制:各地需通过年度评估、日常抽查等方式监管服务质量,实地核查比例不低于5%,同时依托平台预警功能开展线上监管,防范虚假服务、套取资金等问题;资金使用需专款专用,定期与其他养老、救助政策信息比对,避免重复发放;对服务不达标的承接主体,将采取约谈、整改、暂停服务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列入失信名单,甚至实施市场禁入。
这项政策是江西聚焦困难老年群体照护需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将协同推进政策落实,加强宣传解读与业务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享受到贴心的居家照护服务,切实提升困难老人的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