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民政厅与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省社区慈善事业划定清晰发展路径——到2030年,全省将构建起机制健全、氛围浓厚、活动丰富、群众受益的成熟社区慈善发展格局,让慈善力量真正扎根基层、服务民生。
为确保社区慈善工作高效推进,意见首先明确双重协同机制的搭建方向。一方面,将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协同、多部门参与的社区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另一方面,社区党组织将牵头搭建“五社联动”议事平台,组织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驻区单位定期对接群众需求,协商落地精准慈善项目,让服务供给与民生痛点精准匹配。
在慈善主体培育上,意见提出“分层推进、重点发力”的思路。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重点帮扶群体,吉林将鼓励培育专属社区慈善组织,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扶服务;同时强化县级慈善会的枢纽功能,使其在县域慈善资源整合、社区慈善基金托管、项目统筹规划中发挥核心作用,打通慈善资源下沉基层的“最后一公里”,让优质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群众。
社区慈善业态多元化是此次意见的重点发力方向。意见明确,各地将依托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规范设立和运营社区慈善基金,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同时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站等现有场地,打造集慈善服务、便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阵地,避免资源重复建设。此外,吉林还将打造“慈善+”实体场景,推动慈善超市、爱心驿站、长者食堂等落地社区,让慈善服务融入群众日常;探索“慈善+商业”融合模式,允许依法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开发爱心咖啡厅、公益广告位等“造血”项目,收益全部归入社区慈善基金,为慈善事业注入可持续动力;公益慈善大集等创新募捐活动也将在全省推广,拓宽慈善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渠道,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
为厚植社区慈善土壤,意见强调要从文化培育入手。吉林将依托“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文化宣传活动,让慈善理念深入群众心中;推动“一社区一品牌”建设,鼓励每个社区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慈善品牌,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同时健全激励反馈机制,设立“社区好人榜”“公益明星商户”等荣誉称号,对积极参与慈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公开表彰,营造“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浓厚社区氛围。
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意见要求,各地要健全社区慈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慈善基金和项目的全流程管理,确保每一笔善款都用到实处;同时强化行政监管力度,定期对社区慈善组织、基金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慈善活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维护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吉林推动慈善事业向基层延伸、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随着各项任务逐步落地,吉林的社区慈善将从“零散开展”向“系统推进”转变,从“单一模式”向“多元业态”升级,最终让慈善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力量,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慈善带来的温暖与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