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正式出台《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全省职工与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群体及其家庭送上实实在在的照护保障。
在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副局长林挺华详细解读了制度的缴费细则。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统一缴费费率为0.3%,其中城乡居民可从0.15%起步,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至0.3%;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也可直接按0.3%标准筹资。缴费分担方面,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与个人按1:1比例共同承担,退休人员仅需个人按0.15%费率缴费,原单位无需再缴纳;城乡居民则由个人与财政按1:1左右的比例共同筹资。
为让大家更直观理解缴费标准,林挺华现场算了两笔账: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费率0.15%,若月工资5000元,每月仅需从医保个人账户扣除7.5元,无需额外出资;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同样按0.15%费率缴纳,若月养老金4000元,每月从医保个人账户扣除6元即可,也不用额外掏钱。此外,用人单位的筹资资金将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中平移调整,不会增加企业缴费负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用于家庭成员共济缴费,进一步减轻家庭压力。
待遇保障方面,这项制度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其中,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基金支付比例约为50%;选择居家或社区护理服务的,支付比例还会适当提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一位退休的重度失能老人为例,若选择机构护理,月服务标准为1800元,按70%比例报销后,每月可报销1260元,个人仅需承担540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照护成本。
方案还明确了清晰的推进时间表:2026年底前,省本级、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将率先启动制度实施,其中泉州、厦门同步覆盖职工与城乡居民,三明先覆盖职工群体;原试点城市福州则将政策覆盖范围从职工扩至城乡居民。2027年底前,莆田、宁德、龙岩、漳州将启动制度,先覆盖职工群体。到2028年底,实现全省职工与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
除了医保层面的保障,相关部门也在同步完善配套服务。省卫健委副主任张小舟表示,接下来将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护理服务设施,让失能人员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减少奔波之苦。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彭华介绍,目前全国试点城市福州已有56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已达80%;下一步将引导更多养老机构转型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全力打造“福见康养”服务品牌,让失能老年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这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逐步落地,将有效补齐福建省养老服务体系的短板,为失能群体提供稳定的照护支持,也让更多家庭从繁重的照护压力中解脱出来,传递出实实在在的民生温度。
